学生工作公告

农业与生物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阅读次数:1076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将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的学生必须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同一学年内,学生所有奖学金都不能兼得。

 

二、具体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三、时间安排

9月15日:发布通知。下发评审工作通知至各班级和全体同学;

9月19日0:00-9月20日24:00:综合测评第2轮公示结束后,申请人个人申报。申请者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附件1)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

 

四、材料提交

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送至nongshengshiwu@163.com。邮件名: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F20/21/22-姓名。

纸质版材料无需提交。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24:00,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原因的材料增补、替换、调整要求,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如果申请者申请材料出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当年奖学金评审资格并依据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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