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公告

农业与生物学院关于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评选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阅读次数:2261

 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可以同时申报,但不可兼得,请大家酌情申报;

       二、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每项奖学金的特殊要求等将在相关奖学金评审时发给下发,供各位同学参考;

       三、原则上,在评奖年度内,需有可以认定的文章、专利等研究性学术成果。评审年度内博士申请需至少有一篇研究性论文。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2291日起至2023831日,毕业年级学生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至202398日。论文以及专利等科研成果第一单位必须为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科研成果遵循一次认定原则(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得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此次申报时使用)。SCI 论文分区以评审当年中科院文献情报分析中心分区表小程序中“2022年升级版查询结果为准;

       四、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请点击链接(https://ssc.sjtu.edu.cn/f/133ca317)线上填写提交 《农业与生物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申报表》,所有准备参评奖学金的研究生都需要向学院提交《农业与生物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申报表》,并根据《农业与生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详见https://www.agri.sjtu.edu.cn/Data/View/7310)计算每项得分填入得分栏内,按要求提交上传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有关证明材料附件,其中,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导师签字认定,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须有主办单位加盖公章。

       通过查询链接(https://ssc.sjtu.edu.cn/s/83751d20?tagId=223)查看申报表。截止时间为202398日(星期五)24:00,逾期不再接收相关材料,未提交材料者将无法参评奖学金。

       五、待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启动后,再行通知具体评审办法。后续奖学金评审以具体评审细则为准

 

农业与生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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