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公告

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学生党支部 “共行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阅读次数:1460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广大学生党员走进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明确方向,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学生党支部“共行计划”项目,具体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目标意义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主题,号召全校学生党员深入基层、深入行业,涵养家国情怀、培养学术志趣,在实践中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在新时代勇担民族复兴大任的远大理想和使命认同,未来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二、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学生党支部开展申报,每个学生党支部限申报1项。获评2021年“共行计划”优秀项目且结对双方支部均未改变的,如再次申报则直接立项支持;未通过2021年“共行计划”项目验收的党支部,不可参加本次申报。

三、工作要求

1. 扎实开展共建活动。每个项目应制定明确的共建主题和推进计划,建立双方日常沟通和交流的机制,并开展3次(含)以上集中共建活动,其中包括1次暑期专题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上,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结合双方需求、突出问题导向;活动形式上,立足客观实际、鼓励创新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理论宣讲、联合党日、参观走访、课题调研、志愿支教、实习锻炼、医疗服务、科技支撑、文化传播等;活动组织上,坚持求真务实,切忌走过场,切忌搞形式主义,努力提升支部党员和共建单位成员的获得感。

2. 加强项目引导把关。每个项目需由1名思政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项目的整体设计与开展,引导把握项目的整体方向;同时聘请1名与共建主题相关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专家,主要负责加强专业和学科指导。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要注重依托支部党员的专业背景和学科知识,对接共建单位的实际需求,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3. 认真做好活动总结。每个项目在共建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应注意保留文字和影像资料,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传播示范;活动结束后,每个项目需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报告。学指委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交流,并在项目结束后统一组织开展总结评优,对优秀项目进行表彰鼓励,对典型案例统一宣传推广。

四、项目支持

1. 数量周期。本次拟立项不超过60个项目(含获直接立项支持的项目),建设周期为20235月至12月。

2. 经费支持。每个项目可获一定额度的建设经费支持,具体金额由项目支部提出详细预算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确定。原则上,与上海市内单位开展共建的,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0.2万元;与长三角等近距离地区单位开展共建的,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0.5万元;与中西部等远距离地区单位开展共建的,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2万元,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增加。项目支部所在院(系),应酌情配套相应工作经费;鼓励项目支部向社会企业和共建单位争取建设经费。

3. 经费使用。经费使用上,应注重节约与实效相结合,根据双一流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中期考核和总结验收的项目,将收回项目建设经费,并取消立项支部下一年度再次申请本项目的资格。

五、申报过程

1. 支部申报。各院(系)应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发动,指导申报支部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项目申报表和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各院(系)申报不设数量限制

2. 评审公示。学指委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和立项公示,最终确定立项项目。

六、申报材料

1.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学生党支部“共行计划”项目申报表》

2.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学生党支部“共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  上述电子材料在4月27日(周四)17:00前发送至nongshengdangjian@163.com,纸质材料提交至农生A楼3-109学生工作办公室。

 

人:陈老师(021-34206148

联系邮箱:nongshengdangjian@163.com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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