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公告

农业与生物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阅读次数:2135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的学生必须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同一学年内,学生所有奖学金都不能兼得。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三、时间安排

  • 9月23日:发布通知。下发评审工作通知至各班级和全体同学;
  • 9月23日-9月25日22:00申请人个人申报。申请者根据附件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填写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 9月26日-9月27日:申请人排序。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所有申请人按照其学业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的排名比例进行排序原则上候选人上一学年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应位于前60%),并根据推荐名额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 9月28日-9月30日院内公示及异议处理。拟推荐名单公示,并接受申诉和异议;
  • 10月8日:初评结果上报。向学校上报初评结果。

 

材料提交

  •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nongshengshiwu@163.com邮件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F19/20/21-姓名
  • 纸质版材料无需提交。
  •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25日 22:00,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原因的材料增补、替换、调整要求,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农业与生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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