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制度

农业与生物学院学科负责人、系主任、教学秘书教学相关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12-07 

(农生院 [2020] 7 号 )

 

一、学科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1. 负责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工作;

2. 负责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拟定及修订工作;

3. 负责本学科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研究生抽检及送审论文审核(签字材料经学科负责人同意后可由教学秘书敲签名章)、答辩申请审核、答辩费用审批等工作(签字材料经学科负责人同意后可由教学秘书敲签名章;

4. 负责组织本学科博士论文复评工作;

5. 负责本学科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

二、系主任研究生相关工作职责

1. 全面负责本系研究生教学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2. 负责本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夏令营):招生简章、招生宣传、复试遴选、命题及组织安排等相关工作;

3.协助学科负责人组织制(修)订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组织制定并审核教学大纲;日常教学管理、培养过程包括资格考试、开题、中期考核、年度考核、专业实践考核和分流淘汰等工作;

4.负责研究生论文评审(委派明审专家、重点审核论文评阅专家)等相关工作;

5.协助学科负责人完成本学科学位授权点评估相关工作;

6.协助学科负责人完成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工作。

三、系本科教学主任的工作职责

1. 全面负责本系的本科教学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学院的有关教学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专业建设:负责本系的专业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专业认证等;

3.教学运行:负责本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改和实施,结合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定期组织相关教师和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研讨、修订,组织制定并审查各课程、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落实任课教师;组织教师征订教材,并严格审核各课程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教学质量监控:督促检查本科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组织本系的教学中期检查,考试试卷的审核,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5.负责组织本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

四、系教学秘书的工作职责

1.协助系领导完成相关教学工作、招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协助系领导完成培养过程包括资格考试、开题、中期考核、年度考核、专业实践考核和分流淘汰等工作组织开展工作。协助学科负责人完成培养方案的校对、打印装订工作;

3.协助学科负责人完成学位申请过程中相关工作,学校所需学科负责人签字材料经学科负责人同意后可由教学秘书敲签名章;

4.教学计划核对;组织教师填写教师担任表,妥善安排好任课教师。统计合上课程教师的学时分配;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的收集、汇总和审核;

5.教材征订:教材选用表、教学用书计划表等填写、整理和汇总;

6.其他各类教学数据的统计和核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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