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公告

农业与生物学院关于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评选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阅读次数:5099

       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可以同时申报,但不可兼得,请大家酌情申报;

       二、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每项奖学金的特殊要求等将在相关奖学金评审时发给下发,供各位同学参考;

       三、原则上,在评奖年度内,需有可以认定的文章、专利等研究性学术成果。评审年度内博士申请需至少有一篇研究性论文。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年级学生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5日。论文以及专利等科研成果第一单位必须为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科研成果遵循一次认定的原则(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得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此次申报时使用)。SCI 论文分区以评审当年“中科院文献情报分析中心分区表”小程序中“2020基础版”查询结果为准;

       四、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所有准备参评奖学金的研究生都需要向学院提交《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成果汇总表》,并根据《农业与生物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详见http://www.agri.sjtu.edu.cn/Data/View/5940)计算每项得分填入得分栏内,撰写个人自传,附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有关证明材料,报导师签字认定,社会服务需由学院或学校相关职能单位审定。《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成果汇总表》请点击链接https://ssc.sjtu.edu.cn/f/7f55e5c0填写上交,提交后点击“查看我的数据”导出成果汇总表,与其他纸质版证明材料一起交至农生A3-102A,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17:00,逾期不再收取相关材料(注:未提交材料者将无法参评奖学金);

       五、待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启动后,再行通知具体评审办法。

 

 

农业与生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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