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继续开展2011-2012学年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2-22  阅读次数:2421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聚焦质量建设,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深层次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校工会会同教务处和妇委会上学期在全校青年教师中组织开展2011-2012学年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工作,本学期将继续组织开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担任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含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报名办法及评选名额
1、报名办法:由本人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申报表”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再由院(系)推荐参选对象至校工会。本学年两个学期的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2、评选名额:评选“教学新秀”15名左右,提名奖若干名。
 
三、评选条件
1、参选者为1971年9月30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2、热爱教师职业,遵守教师工作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一贯得到学生好评;
3、参选者必须在校工作2年以上,并对上述三大类课程中某一门课程已讲授两遍,而且本学年仍在执教者;
4、坚持教学改革,在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上有所创新。
 
四、评选办法
1、检查备课情况,抽查备课笔记及教学进度表;
2、随机抽查若干名学生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
3、检查课外指导(答疑)情况;
4、有关领导与专家随机进课堂听课;
5、听取学生对教学的反映;
6、检查参选者提供的有关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的措施、成果、论文等材料;
7、评审专家听取进入终评的参选者教学情况汇报,汇报主题为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的思路,形式为8分钟多媒体演讲。
8、评审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评选,并报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委员会审定。
 
五、时间安排
1、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表于2月29日前送校工会办公室。
2、学校将于2012年6月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终评。
 
六、 材料要求
每位参选者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由院(系)盖章确认后送交校工会214办公室,同时须递交电子文本。申报表可从校工会网站常用下载栏下载。电子文本请发至工会电子邮箱:jdgh@sjtu.edu.cn,并注明“教学新秀”申报材料。
联系人:王华博   电话:34203057
 
七、奖励办法
1、获“教学新秀”称号和提名奖者,由学校颁发证书;
2、对“教学新秀”和提名奖获得者发给一定的奖金。
3、对获奖教师在教师节进行表彰
 
八、组织领导
设立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工会、教务处、妇委会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
 
工  会
上海交通大学  教务处
妇委会
                                                       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比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称
 
政治面目
 
单  位
 
单位电话
 
课程名称
 
上课时间上课地点
 
家庭电话或手机
 
E-mail
 
教学特点及自我评述: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院(系)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将上课周、上课时间、地点在相应空格填写清楚,以便组织评审专家听课。

            2011-2012学年“教学新秀”各院系报名名额(本学期)

序号
学院
报名名额
1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2
2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
3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3
4
信息安全工程学院
1
5
软件学院
1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7
数学系
2
8
物理系
2
9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
10
人文学院
1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2
化学化工学院
1
13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2
14
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1
15
外国语学院
2
16
农业与生物学院
1
1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8
药学院
1
19
凯原法学院
1
20
媒体与设计学院
1
21
交大密西根学院
1
22
体育系
1

Copyright 2016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    访问旧版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电话:021 - 34205866 备案:沪交ICP备201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