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通知精神及《农业与生物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同一学年内,所有奖学金严格不兼得;
6、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达到前30%(含30%),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同时,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7、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参军入伍退役复学、休学后复学等超过正常学制的学生,如参评,需提交院系盖章的情况说明。评审期间休学、参军、出国保留学籍、转学(插班生)的学生,不符合申请资格。
二、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2023-2024学年学院补充名额5个。之前国奖落选获评市奖的同学可以增补为本轮国奖拟推荐同学,占用补充名额。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三、时间安排
10月29日:发布通知。下发评审工作通知至各班级和全体同学。
10月29日-10月30日20:00:申请人个人申报。申请人向学院提交《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附件2,附件2所填写内容按附件1中样表说明填写)和《2023-202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
四、材料提交
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送至nongshengshiwu@163.com。邮件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申请-F21/22/23-姓名。
纸质版材料无需提交。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30日20:00,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原因的材料增补、替换、调整要求,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如果申请者申请材料出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当年奖学金评审资格并依据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分。
注意:1. 已经推荐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所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是10000元。
2.已经推荐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在11月1日12:00前联系学院学工办提交书面申请,放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3. 第二批2024年度农业与生物学院秋季学期专项奖学金申报时间延长至11月1日12:00,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关注通知:2024年度农业与生物学院秋季学期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二)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内含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填写附件2之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
附件3:《2023-202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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