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制度

农业与生物学院专职科研队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07 

(农生院 [2021]7号 )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科研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交人【2014】50号文件)、《上海交通大学专任教师基本工作规范(试行)》(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沪交人【2018】7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拟定《农业与生物学院专职科研队伍管理办法(试行)》。

一、人员聘用

专职科研队伍是我院师资队伍的重要补充,将承担大量的科研任务,为学院构建科研大平台、发展大团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供人员保障。

1.应聘条件

海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前沿和动态,具有成为本学科领域优秀教师的潜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经公开招聘、面试以劳动合同的方式聘用,岗位职称是助理研究员。

2.招聘流程及要求

PI研究组拟招聘专职科研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招聘流程:PI研究组队如有设岗需求,需填写《农业与生物学院专职科研招聘申请表》,向学院党政办提交岗位申请,人员申请需符合《农业与生物学院学科研究组PI制管理办法(试行)》人员管理原则,经党政办初审后,由分管领导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由学院人事干事发布招聘广告;

(2)材料审核:应聘候选人的申请材料需经PI研究组预审,PI研究组需要对通过预审的每位候选人提出评价建议;

(3)面试流程:学院统一安排组织面试,面试对象为通过PI研究组初选的候选人,面试小组由5-7位评委组成,评委成员原则上为院长、书记、分管人事副书记、学术委员会中同专业方向委员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同意票数需达到实到评委人数的2/3;

(4)时间安排:学院采用集中招聘、面试的方式。综合考虑PI研究组实际工作和人才引进需求,满足5个团队申请即启动集中招聘、面试工作程序。此外,原则上每个PI研究组招聘人员申请自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之日起,到面试结束三个月之内完成。

3.岗位职责

专职科研人员应参加一个PI研究组,承担一定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或承担高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需要发表高水平科学研究论文;同时,需要参与学校、学院和系里的学科建设及各类活动和其它社会服务性工作。

二、考核要求

专职科研人员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考核纳入上海交通大学和农业与生物学院关于教职工考核的相关管理规定。

1.专职科研人员个人考核原则上完成学院制度所要求的助理研究员岗位职责。个人年度考核依照所在系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聘期考核依照学院要求统一考核。

2.教学工作不作为考核内容。

3.新聘专职科研人员,均须申请《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凡获学校《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资助者,按照学校现行政策管理进行考核。

三、晋升条件

1.专职科研人员的晋升参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专职科研职业发展相关文件条款规定,参加学校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2.申请资格条件需同时达到学校和学院关于研究系列职称晋升条件。

3.被聘任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后,可依据学校现行政策办理转事业编制的手续。

四、薪酬管理

专职科研人员薪酬由学校、学院、课题组三方统筹,原则上按照学校专职科研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体现绩效。

五、附则

本办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通过。自2021年4月起实施,凡2021年4月以后拟招聘专职科研人员的PI研究组和专职科研人员按照本办法执行;已在岗的专职科研人员自新聘期开始后按照新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农业与生物学院专职科研招聘申请表

 

 

 

 

 

 

 

 

 

 

 

 

 

 

 

 

 

 

 

 

 

 

 

 

 

 

 

 

 

 

 

 

 

附件

农业与生物学院专职科研招聘申请表

课题组

 

负责人

 

职称职务

工号

课题组构成

正高:  人

副高:   人

中级:    人

其他:

课题组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三年科研经费(20xx-20xx)

 

课题组情况介绍(人员、项目、论文等)、招聘理由(可附页)

 

 

 

 

 

签名(章):       日期:

系科初审意见

 

签名(章):       日期:

学院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签名(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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