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8  阅读次数:3920

各位老师:
      大家好!本学期临近期末,为了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现将期末课程考试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校定于第17、18周(2016年01月04日至2016年01月15日)进行期末考试,监考安排已发到各系,请各位老师积极配合。
      二、请主考人员和监考人员认真阅读《上海交通大学主考人员和监考人员工作须知》和《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考试纪律规定》(附后)。
      三、请各位老师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在课程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网上提交,并将成绩单打印出来连同其它课程档案一起交到学院教务办。
      四、考试期间班车时间安排不变。

农业与生物学院人才培养办
2015-12-28

附件:

20151209上海交通大学主考人员和监考人员工作须知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考试纪律规定

期末考试监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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