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2017-2018学年第1学期选聘研究生教学助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1  阅读次数:8130

       1、根据教务处通知下达的研究生助教资源情况,以及我院实际教学工作,决定设立普通课程辅助教学岗位62个。具体课程信息详见附件1: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名额分配表。

       2、本学期助教名额的分配基本覆盖学院五个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因助教资源有限,二专课程、新生研讨课、通选课、纯实习课程、毕业设计课程等不列入配置助教的考虑范围。根据学校《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课程的性质、上课时间的长短、课程助教需承担的工作量的大小,确定聘用每门课程的助教酬金总额。

       3、研究生兼任教学助教岗位,应担任实质性的教学、辅助工作,要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 研究生不能同时兼任两份助教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且原则上,研一学生第一学期不得申请研究生课程助教。

       4、在担任助教的学期内,助教应完成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助教培训并获得“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培训考核电子证书”。如已持有该证书的可不参加相应培训。

       5、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申请。请有意向的研究生填写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书》在2018年3 月9日下班前将申请书交到学院人才培养办(农生楼0-203室)。

       6、教务办将会同任课教师,本着能够胜任相应教学辅导工作、博士生优先、家庭困难学生优先等原则,确定聘任岗位人选,签订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

       7、研究生教学助教工作的岗位设置、申请聘用、考核、酬金发放等事项按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办法执行。

       8、《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书》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从教务处网站下载(http://jwc.sjtu.edu.cn/web/sjtu/198392-1980000006450.htm

       9、因今年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需要,人才培养办公室本学期聘用助管若干名,报名助管岗位的同学请于3月8日前到0-203办公室向陆老师报名。

 

农业与生物学院人才培养办

2018年3月1 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农业与生物学院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书
附件三: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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