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12  阅读次数:776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一、推荐选拔原则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以及研究生院、教务处、学指委、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遴选工作。各院(系)应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成员包括:院(系)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3-5名专家、教授等。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须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本院(系)切实可行的推荐办法,并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同时,对本院(系)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当学生对其提出质疑时,工作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学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2、各院(系)应切实遵守推免政策,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3、各院(系)应参考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学生前四学年)平均学积分的专业排名综合考虑进行择优选拔。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4、各院(系)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院(系)的推荐免试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要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推免名额、推荐办法均须对外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推免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推荐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五年制专业学生必须修完前四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和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学生在前四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5、各院(系)可增加或细化本院(系)的选拔条件。
       三、名额分配
       2018年全校推免生推荐名额共1188人(含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入伍退役生、支教团、住院医师、补偿计划等专项)。各院系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如下:积极支持国家重点改革项目和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同时参考各院系往届推免生推荐及最终录取情况,综合兼顾2018年应届毕业生规模等情况。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1日,学校向各院(系)下达推免名额,启动本年度推免生选拔工作;
       2、9月12日,各院(系)向学生公布本院(系)推免名额和推荐办法,布置推免生选拔工作;
       3、9月12日-9月19日,各院(系)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申请学生须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和成绩大表)认真审核学生综合情况择优推荐。9月19日下午16:00前在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于9月19日下午16:00前将选拔出且已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汇总至教务处。(请将“汇总名单”电子版文件发送邮件至zy473@sjtu.edu.cn
       4、9月22日前,学校推免生工作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推免生名单,网上公示同时将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
       至此,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全部结束。随后,各个高校启动推免生的录取阶段工作。9月25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落实接收单位,不参加就业推荐、就业派遣,在2018年10月30日前不得办理出国成绩单。
       2、学生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平均学积分计算规则:以计划内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计算。
       3、 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交换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国防生申请免试直升研究生推荐资格的,须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上海交通大学选培办出具书面意见。
       5、学校将划拨20个名额用于选拔具有特殊专长的学生。各院(系)可向学校推荐在校期间在国家级或国际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奖项(须排名前三)或以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论文或在一级学术组织的学术年会中获得最佳学生论文奖、有经学指委和国际交流处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实习表现优秀但在学院选拔中未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学生,并附有关材料(《上海交通大学特长生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学院推荐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大表等)。特别优秀但在学院选拔中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少数民族学生(限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生生源),经学指委推荐,可向学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人进行统一评审,择优选拔。
       6、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
       (2)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或未能通过2018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六、监督
       学校推免工作接受全面有效的监察。举报电话:021-34206403(教务处)、021- 34206217(监察处)。
       七、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

 

附件:《上海交通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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