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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研究院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法制理论的学习

发布时间:2017-07-17  阅读次数:2907

      新农村研究院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分别于2017年7月12日及14日,在七宝校区、闵行校区组织七宝党小组与闵行党小组党员收看了由中国政法大学宪法研究所张劲副教授主讲的《法治的“中国语境”》讲座。

      参与学习的党员观看了时长51分钟的《法治的“中国语境”》,并在观看后进行了学习交流,有的党员在学习后写了学习心得。

      通过对《法治的“中国语境”》的学习,党员们有了较深刻的感悟。深感我们现在身处于被西方法律语境支配的环境存在许多误导,世界结构的法制体系对中国人民的正确法制治理观念的引导有所偏离,应该建立中国的法制语境。对中国法制建设的理解,我们要有与世界沟通的共同价值观,也要有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匹配的语境体系,世界语境体系中必须包含中国语境,不能忽略中国法制的地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学习《法治的“中国语境”》,认识到与西方法制强调的自由、权利和保护财产的核心相比,中国法制的意义来自秩序、平等、现代化三方面。秩序上,将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相结合,个人价值需要纳入集体秩序,个人的发展要置于国家和民族整体的目标。平等上,政府依赖于国家足够的资源掌控、社会调节能力完成社会的再分配。现代化上,法治是我国内部治理层面的工具、是通过规划寻求执政能力和权力控制动态平衡的方法、是兼顾现代化改革和获得安定性的途径。

      学习过程中,党员同志认识到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系改革的重要指示更确切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深刻理解到法治对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意义。

      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应当深入理解法制的集体人格,进而思考法治赋予党员的意义。结合这次法治培训学习,对秩序有了深入了解,更激励我们党员同志在具体工作岗位中要处理好个人发展与团体利益的关系。党员要永不动摇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自觉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维护者和模范实践者。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党支部  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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