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2  阅读次数:7310

各位同学: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现将本年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名额分配

       每年授予10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凯原励志奖学金”,其中凯原法学院20名,致远学院20名,由凯原法学院和致远学院自行评审,其他60名用于奖励全校其他学院的学生。其他60名获奖名额的分配规则为:本科15名,硕士(含全日制双证工程硕士)20名,博士25名。

学校分配给农生学院的推荐名额为3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各1人。

       二、奖励金额

       每人1.25万元。

       三、申请时间安排

       (一)学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周三)下午14:00,过时不候。纸质材料送至农生楼0-203办公室陆老师处,电子材料发至xmlu@sjtu.edu.cn。

       (二)学院于4月3日之前完成学院评审,并上报学校学生事务中心。

       (三)学校初评委员会以现场面试的方式从92名候选人中选出60名获奖人和5名候补获奖人确定;

       (四)凯原励志奖学金终评委员会审核确定60名获奖学生。

       四、学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个人申请书;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电子版,命名为“学院代码+学历+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机动学院硕士张三的申请表文件名为“020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三)经由学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包括评选年度在内的历年成绩单(成绩单由培养办统一打印,学生不需要提供);

       (四)在评选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注:“评选年度”为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日期间,下同);

       (五)在评选年度获得的奖项材料;

       (六)足以证明申请人品学兼优的其他书面材料;

       (七)《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五、其他

       (一)具体请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二)进入学校90名候选人的学生请准备4页ppt供面试时展示使用,第一页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照片,后三页展现学习(需提供绩点) 、科研、学生工作、公益活动及综合能力。

       (三)“凯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再参加当年秋季专项奖学金的评审,但支付学费和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助学金的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2-2017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17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附件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农业与生物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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